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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请您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地。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