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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提高民办本科高校助学贷款额度,减轻困难学生经济压力。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9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标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标准由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设定。2008年国家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当年设定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4年,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标准提高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该标准延用至今。

  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现行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我省民办本专科高校学费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各民办高校实际收费标准普遍高于国家助学贷款现行最高额度标准。为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学梦”,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辅之以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学校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等措施的资助政策体系,并出台了具有广东特色的“大学新生资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我省专项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教育公平提供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校资助等相关项目,接受国家、学校和社会的有关资助。

  关于您提出的“提高民办本科高校助学贷款额度,进一步减轻上大学经济压力”的建议,省教育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向教育部、财政部反映,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更好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助学贷款的需求。感谢您的留言与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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