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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因住宿条件不同而退费的标准不合理及时间延迟等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7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经调查了解,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住宿费收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标准,由于三个校区宿舍的房型和住宿人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但新生入学时按照最高标准收取了住宿费,从而需按实际住宿条件退还部分学生的部分住宿费。经核实,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2015级学生宿舍费退费情况如下:大一期间的住宿费均在清远校区获得足额退款,并于2016年11月14日全部结清;大二期间的住宿费因涉及欠缴水费等情况正在进行校对核查,核查完毕后即退款至学生个人账户;大三期间的住宿费,已有462名学生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退费(200元/人),有部分学生因银行卡账号问题尚未收到,另有17名留在清远校区的服装班学生由于涉及水费缴扣问题,待毕业结算后再予退还。

  针对住宿费退费问题,学院已明确:一是近日即完成今年的退款工作;二是加大收费公示及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加强管理精细化和信息化,在学生入校前即确定宿舍费用标准或入住后再按类型交纳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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