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layne

2024-10-24

从法院拍卖中竞买了一套房产,产权资料显示房屋状态为预告登记状态,想咨询过户及税费相关问题

咨询内容

如题,我从法院拍卖中竞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资料显示权证情况登记类型为预告登记,登记时间为2018年4月,面积为110平,想咨询以下问题: 1、登记类型为预告登记的能否正常过户? 2、过户需不需要原业主配合,如果需要但原业主不配合怎么处理? 3、如可以需要什么资料(法院三书)? 4、是否涉及到多次过户? 5、税费如何计算? 以上,谢谢。
查询结果

2024-10-24

2024-10-29

惠州市政府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述法拍房屋为大亚湾西区旭生荣佳名苑4栋一单元10层04号房,该房屋已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已办理首次登记(确权)。关于办理房屋过户的问题,已办理预告登记且已完成首次登记,如取得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法拍房屋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无需原业主配合。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的问题,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预告登记证明、房屋分户图、宗地图、权籍调查表、原业主和新业主契税各一份、新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税费问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广东省契税的税率为3%。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征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具体税费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实际情况为准。(如还有其他税费问题,可向大亚湾区税务局咨询:0752-5562726)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