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小陈

2023-08-25

珠三角基层就业补贴申领是否取消?

咨询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08-16发布的公文:粤府办〔2023〕13号,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里面提及到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请问珠三角地区的就业补贴是取消了吗?
查询结果

2023-08-25

2023-08-3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珠三角地区于粤府办【2023】13号文生效之日即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基层就业补贴。停止实施之日前已符合粤人社规〔2021〕12号文规定条件的珠三角地区毕业生,仍可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的规定,在申请时限内提出基层就业补贴申请。

粤府办【2023】13号文同时规定,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如您后续到粤东西北地区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补贴标准更高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感谢您对政策调整的关心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