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湖小农民
2018-05-04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下湖村垦造水田项目
留言内容
对于垦造水田原本是一件惠农好事,但是到了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下湖村给农民的感觉却是一件坏事。该村村委会于2018年4月23日发布公告接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将进行垦造水田项目,在此之前村民并没有接到有关通知。也就是说过去一年他们辛苦付出的农作物还没有收获却要因为这个项目而被平整掉。该村只要种植香蕉、荔枝、龙眼都是下半年收获作物。对于赔偿该村采用全村村民平分赔偿款的做法,赔偿款扣除原来荔枝和龙眼和村里有赔偿合同进行赔偿,扣除航拍和实际耕地面积的误差,全村每人可以分得1500元。(例如:某农户种植十亩地香蕉,家里人口四人那么他可以得到赔偿款6000元)我想说6000元或许连青苗的钱都不够更别说辛苦劳作了大半年了。对于政策是采取自愿的方式,该村公告给人的理解却是强制措施。还有对于改造后农田未来三年将进行统一种植,对于一个百分之六十左右的村民靠务农为生的村庄,他们未来三年该靠什么生存呢?对于该村还存在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下湖村村民未接到有关垦造水田项目通知,且采用全村村民平分赔偿款的做法不合理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潮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5日
潮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潮安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垦造水田项目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该区江东镇作为业主单位承接下湖等四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其中下湖村垦造水田位于该村桥下整片和内脚围片,面积约513亩。该地块原属集体所有用地,于2017年8月31日以确份额形式进行土地确权,现为全村村民所有。2017年11月18日,经下湖村二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表决,同意将村该地块列入垦造水田项目,并于2018年4月11日张贴公告。
项目按12000元/亩标准包干补偿(其中青苗补偿标准6000元/亩,3年种植收益差补偿标准6000元/亩),该补偿方案经2018年4月22日下湖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告形式在全村张贴公示,并与各户签订补偿协议。因工程量未定,先预发80%的款项(人均1914元),待工程实测后多退少补,目前全村568户中已有523户领款。
该地块提质改造项目完成后,将以开标形式承租给村民耕作,并按要求每年至少统一种植一造水稻,其他农时由村民自行种植农作物。请您予以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