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个人中心 智能机器人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无障碍
手机版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网友咨询
咨询标题
网友昵称
咨询日期
咨询内容
咨询答复
受理日期
答复日期
答复单位
答复内容

尊敬的冰淇淋网友: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规〔2020〕11号)第二章第六条个人缴费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综上,目前,广东省和茂名市暂无针对往年的提档缴费规定,参保人如有提高未来社会保障待遇需求的,需在每年缴费前修改缴费档次或可关注了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文件。

    另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文件,资助人可向受资助人参保所在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资助手续,需签订《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协议书》,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资)助明细表、资助人(或资助人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受资助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支付凭证或资助人银行卡(折),每年办理一次资助手续。

    如有疑问,请致电0668-8862616咨询。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回复满意度评价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