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星斗市民

2018-06-19

江门市新会区,为了创文明城市不择手段

留言内容

省长领导请教一下,这一年多时间,我们新会会城镇,为了创文明城市 1.将所有乡村门前的花圃,花盘,石凳,都清理了,这样是为人民服务吗? 2.全市的市场全拆了改造,小贩都不用开市,做生意,临街商铺的招牌,灯箱,雨棚,尽心尽力的城管全部拆了,不用通知商户,只有不拆给钱的LED超大型广告牌,什么逻辑? 3. 很多很多小巷,乡村街口,都是临近大马路的20米左右的巷子(估计认为领导只会检查大马路附近,不进来深巷里),写着消防通道,禁止小车停迫,政府要是真的这么关心百姓,难道,深入里面的巷子,小路不会发生火灾吗?为什么不全部都禁止小车停迫,只在临近大路口附近,写着消防通道,而其它地方无视,以前停几十年的路边,邻里的车井井有条,从来没有乱停乱放,本来都不多停车的地方,现在真的惨不忍睹,老城区,乡村都一样。 现在政府的做法,跟旧社会虚报粮食收成年代,面子工程有什么分别?

2018-06-20

2018-07-17

江门市政府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为了创文明城市,清理乡村门前的花圃、拆改市场、禁止小车停放等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江门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7日


江门市政府回复意见:

  关于清理乡村门前的花圃等情况。《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江门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江门市新会区相关部门通过公告形式要求居民对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建设的花圃、花盘等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的由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清理;对临街商铺未经相关部门报建的户外广告和临时乱搭建设施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清拆。上述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拆改市场的问题。根据新会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部署,第一期对城区16个集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为减少对市场经营户的影响,由市场管理方在市场周边设置临时安置点。对于无牌无证的经营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关于车辆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新会区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车辆乱停放阻塞消防通道问题的巡逻执法力度,也欢迎市民监督举报。此外,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新会区将进一步深挖停车空间,规划新增小汽车和摩托车停车位,严查及拖移占道“僵尸车”,努力保障市民交通出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