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小康路上的新贫困中国公民

2018-07-23

跪求政府依法行政准许下岗满半年且一直没有工作的中国公民全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食饭额

留言内容

2018年5月2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你通知》(建金〔2018〕46号,以下简称《通知》),7月19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中共党报《南方日报》透露,该厅此前已将该《通知》转发给各地,要求各地严格遵照执行!该通知特别提出,对于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帐户封存,帐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而对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则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我于2012年下岗(即官方所谓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至今一直没有工作,现处于有上餐无下顿的饿寒中,期间多次向广东省及茂名两级政府跪请准许我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解决当下食饭,然而均被以违规的理由予拒绝!按《通知》规定我完全符合关于下岗人员半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再次跪求!

2018-07-24

2018-08-17

茂名市政府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于2012年下岗,至今没有工作,在茂名市申请全额提取公积金被拒,建议该市尽快落实“失业下岗未继续缴存的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政策。根据领导批示,茂名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


茂名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住建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失业下岗未继续缴存的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政策。如您符合相关公积金提取条件,请带齐所需资料按流程指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