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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大道翔龙天地广场保安员服装不规范,容易被误认为公安机关警务人员,希望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管理。根据领导批示,东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0日


东莞市政府回复意见: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对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生产、销售、购买和穿着佩带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在用的2011式保安服,是中国保安协会经公安部批准,向全国保安服务行业推荐的式样。

  东莞市公安部门于2016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员服装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公治〔2016〕288号),并组织查处了未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的单位1714家,穿着不规范的保安员1655人。针对您反映的情况,东莞市公安部门立即对翔龙天地广场进行了检查,共查出不正规着装保安员15人,巡逻电动车2辆,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1份,收缴不正规保安员标志15套,并禁止其巡逻车辆喷涂警用标志或相关字眼,避免群众误会。下来,东莞市将继续加强对全市保安服务单位的日常巡查、管理,健全保安员着装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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