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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求生存

2018-10-19

佛山居民患重疾,转院河北,社保无法备案,致报销比例打3折,居民将病无所医

留言内容

佛山居民患重疾,本地医治无效,请求转院,社保备案受阻,报销比例大幅下降,患者家庭无法承担,击垮一个原本和美的家庭。本人女儿小榆今年4岁,一直在佛山市三水区参保,于2018年8月确诊急性白血病,经湖南湘雅医院和广州南方医院进行两次住院常规化疗后病情均未缓解。于2018年10月14日前往佛山市三水人民医院就诊,医院开具转诊、院证明,同意转院至河北燕达陆道培医院救治(该医院为三级专科医院,为河北廊坊市社保定点医院)。但因佛山社保系统中未与该医院联网,三水区社保局告知无法办理转院、备案,只能先行垫付费用,再带资料回三水区社保局进行报销,而且报销比例只能按未备案处理,即正常比例的30%。本人女儿病情严重,从8月初至今已花销将近30万,后期费用更是动辄一百多万。若仅因医院未办理联网,即需要未报备进行降低报销比例处理,本人家庭确实无法承担。请领导进行核实处理,为民众争取更大的保障,让病有所治,别让重疾夺取一个儿童的生命,摧毁一个家庭。

2018-10-23

2018-11-07

佛山市政府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女儿因患重疾转院河北,但佛山社保无法备案,致报销比例低,请求帮助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佛山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7日


佛山市政府回复意见: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佛人社函〔2018〕536号)第二项的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我市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至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至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经查实,河北燕达陆道培医院属于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您可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后,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河北燕达陆道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出院时在该医院现场办理社保结算手续,住院时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