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家己人

2019-06-23

关于共享单车押金问题

留言内容

尊敬的马兴瑞省长,您好!在这里先说明一下情况,在这几年里共享单车的盛行,出现了很多共享单车公司,其中就有小蓝单车,在面临破产下,让滴滴公司托管,但是滴滴公司却不负责押金问题,从2017到2019年间,滴滴刚开始以兑换打车劵和单车劵来解决我们的押金问题。我先说下我的押金是199加上里面还有充值金额二十多元,加起来不过二百多而已,但是这里不表示钱少就可以这样忽悠我们消费者。这个问题推来推去,说公司是在天津的,让我们去维权,去找天津的政府部门解决。你想我们为了这几百块而跑到千里之外的地方去维权,你觉得现实嘛,押金问题不止我一个人的问题,如果是几千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的押金未得到解决,这个数目就不小了,所以这里也想跟省长说明情况,这事情是在广东发生,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由政府部门去协调呢,而不应该让一个老百姓去解决问题。不管怎么样,事情总应该有个解决方法。

2019-06-24

2019-07-19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共享单车押金无法退还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19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回复意见:
  2019年5月10日,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在注册地银行开立全国唯一的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并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存管用户资金。运营企业应当提供便利的退款方式,及时退还用户押金,不得拒绝、拖延退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技术门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未按规定落实用户资金管理要求,按规定应由该企业注册所在地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约谈督促运营企业整改。公开资料显示,小蓝单车的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建议您就相关消费纠纷问题与运营企业天津鹿鼎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根据《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您可通过网上投诉或邮寄材料等方式,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您发现运营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可向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责任主体。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指导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尽快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因地制宜出台相关管理政策措施;指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本辖区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