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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3〕70号)第九条,参保人申请转移医保关系时,转出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本统筹地区已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等情况提供给转入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保留参保历史记录。转入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依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3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转出手续所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办理转入接续手续所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转移接续具体业务办理请咨询阳江市医保经办部门,电话:0662-3109025。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