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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16年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

      2.关于您提出的具体迁移业务,您可以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智能咨询预约”栏目,咨询查看相关内容。

      3.我省居民在办理省内部分户口迁移项目时,已实现“一站式”办理,只需在迁入地派出所(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需要在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迁出手续,公安机关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实行网上审批(核)。对准予迁入的,申请人直接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其中,“一站式”就包括省内直系亲属投靠(子女投靠父母)。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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