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省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系统林立、数据标准不一,基层执法人员多头填报、信息重复录入等现象。为彻底解决基层负担,实现数字政府“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目标,2020年,省政府印发了《2020 年“百项疏堵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安排,解决执法数据多头填报,重复录入问题的任务由我厅牵头,会同省政务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共同负责。同年10 月,省政府又印发了《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数据元规范》,该规范兼顾了“信用广东”“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两平台”四项业务标准,实现统一全省行政执法业务综合数据标准。针对该项任务,我厅与省政务数据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统一归集共享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即建立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实现执法数据一次归集,多处应用。”的解决措施。目前,我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全省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的通知》两份文件,并对原先印发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数据元规范》(GDZW 0036-2020)进行修订完善,更名为《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现正在全面征求省直部门和各地市意见。下一步,待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建成后,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的“两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社会信用主管部门负责的“双公示”(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的“互联网+监管”5项工作所需数据通过上述渠道统一归集共享。省、市各领域主管部门可以依托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按照“数字政府”改革有关要求建立领域专题库,结合专业领域数据标准,开展专题数据应用,实现数据一次汇聚,多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