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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深户家长的非深户子女无法在深圳参加广东高考。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8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您属于深圳户籍,您妻子属于外省户籍,对照上述条款,您小孩是不符合作为随迁子女(随母亲)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条件。如您小孩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建议您将小孩户籍迁入深圳市,作为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