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咨询标题
网友昵称
咨询日期
咨询内容
受理日期
答复日期
答复单位
答复内容
您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999-49。请依法处置,可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