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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60岁非深户籍退休老人无法取得深圳市小汽车更新指标。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深圳市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属深圳经济特区法规)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深申领居住证需满足以下条件,即:自申领居住证之前,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可两年累计18个月)并在深圳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此外,符合深圳人才引进规定和在深接受全日制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之前在深圳有办理居住登记的,可直接申领居住证”。您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无法办理居住证。
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深圳市制定出台《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非深户籍的个人申请深圳市小汽车更新指标,需提供身份证及该市有效居住证,以避免出现给予小汽车更新指标但无法在车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情况。您未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因此无法取得该市小汽车更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