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kafei
2022-08-17
工商营业执照的吊销问题
咨询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如果公司最近6个月没有营业,公司也没有正常经营的场所。针对此种情况,广东省是怎么处置的?公司营业执照必须被吊销吗?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4号)规定,“公司及个人独资企业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或因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或者自行停业导致的经营收入为零的(已向税务机关报告停业的除外)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为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之情形,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具体需要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