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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意见: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根据目前广州市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省内跨市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保险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工作人员已于2月15日通过电话向您解释上述情况并指引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您就医地为中山市的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当日已办结。请您持社保卡在中山市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如发生不能使用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的情形,您可凭异地不能结算的截屏或医院证明材料、发票、清单和门诊病历向广州市各区医保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感谢您对广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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