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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问题。《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3号文)规定:“已连续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参加职工医保的,各市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各市可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关于报销额度问题。《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地区属地管理,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您关注的待遇享受与报销问题请咨询湛江市医保经办部门,咨询电话:0759-1234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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