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一位市民

2018-02-22

临近二胎政策生育二胎应该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留言内容

尊敬的以人民为中心的领导: 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我是珠海的一名打工农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于2015年6月国家二胎政策放开前夕生育了二胎,虽然当时没有从政策层面放开二胎,但社会老龄化、少子化等一系列影响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的深层次问题已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了,我们当时生育二胎也是在为国家出台政策做积极的尝试者,因为当时的政策已经严重阻碍社会发展。好在党中央英明,于2016年出台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现如今,珠海所属当地政府坚持要在小孩入学时必须征收社会抚养费,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正如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杨文庄司长曾公开答记者问时表示:对于二胎政策前生育尚未处理或处理未到位的,由地方政府妥善处理。根据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江西、福建等省已有类似案例,法院裁定不予征收。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认为以人民为中心应该体现在细节、在具体事项中。 还请领导在百忙中体恤普通农民之苦,养个小孩多不容易,要不是为了家庭为了减轻国家老龄化负担,谁愿意多养,多养又有何意义?

2018-02-24

2018-03-27

珠海市政府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小孩入学时必须征收社会抚养费,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珠海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7日


珠海市政府回复意见:

  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珠海市从2016年起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目前,各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中将计划生育作为加分项目,不存在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扣除相应分数,也不存在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的问题。该市相关部门已与您联系,并作出了政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