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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4
梅州市江南派出所工作人员不予办理身份证的问题
留言内容
马省长,我儿子一月二九号去梅州市江南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不办理,要我儿子回五华老家办理,我儿子户口在江南。办身份证也应该在江南,我投诉到市局,市局推到分局,就是没人来落实,我投诉了几次都无用,我儿子今年十六周岁,四月高考要用身份证。我实在一天都拖不起,活在底层的百姓真是好苦,投诉无门。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儿子去梅州市江南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派出所工作人员不予办理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梅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
梅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您儿子到梅州市江南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受理民警发现其为未成年单独户口,且户口地址是非真实居住地址,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妥善处理有关户口问题的通知》(粤公通字〔2012〕45号)第三条“非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未成年人当户主或不随父母而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应通知其父母办理注销手续,随父母重新申报出生登记。除父母为双军人等政策规定的或父母双亡外,逾期不办理的或找不到其父母的,将其信息锁定,不予办理与此户口相关的户政业务”的规定,告知您儿子需先注销非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未成年人当户主的户口,然后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重新申报出生入户。同时,考虑到您儿子即将高考的实际情况,建议其首先通过检验DNA验明父子关系,然后补办出生证,按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后申领身份证。据了解,目前您儿子DNA血样采集工作已完成,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户政部门将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办理相关业务。